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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泵相关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汇编
来源: 时间:2023-05-29

福建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厦门、漳州、泉州等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应提高比例要求。▶推进建筑用能电气化。引导生活热水、炊事等向全屋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90%。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燃气替代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加强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推动智能微电网技术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

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优化城镇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推进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6亿平方米,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广高效直流电器设备应用,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底,建筑能耗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65%,公共建筑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应用尽用;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推动老旧供热管网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引导农村不断减少低质燃煤、秸秆、薪柴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推动乡村进一步提高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推动利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等发展太阳能供热,充分利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提供生活热水。

黄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优化城镇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工业厂房、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建筑、公益性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探索徽派建筑技术攻关;因地制宜推进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到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全市公共机构实施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及应用浅层地热能、空气能采暖制冷技术,全市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引导建筑空调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以及高效直流电器设备应用,到2025年底,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比例超过55%,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探索建设一批“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光储直柔”试点项目。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积极推动清洁取暖,因地制宜推行热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结合地区差异、用能条件、电网情况等有序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向电气化发展。积极推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等供暖方式应用。到2025年,建筑用电占建筑用能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用能比例达到65%

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推动以水源热泵技术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推进具备资源条件和能源需求的区域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冷供热系统,到2025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00万平方米。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应用,推动16个区县做好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推广智能光伏应用,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机关事务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国网市电力公司、市城市管理局)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按照“宜电则电”原则,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综合利用热电联产余热、工业余热,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应用尽用。充分发挥城市热电供热能力,提高城市热电生物质耦合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河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建建筑全面安装太阳能系统,坚持一体化设计,宜电则电,宜热则热。在既有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太阳能光伏和光热系统。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等技术。鼓励张家口、承德、保定和邢台等市打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高地。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南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

引导建筑电气化发展。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 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 65%引导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 2030 年电气化比例达到 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加强建筑全电气化设计,推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2030年新建全电气化公共建筑占新建公共建筑的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在集中供暖未覆盖的农村地区,推广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生物质锅炉)等小型可再生能源供热。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替代散煤取暖。鼓励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发电、风能和光伏发电取暖。

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拓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式,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设,鼓励既有建筑加装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推动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技术,探索“光储直柔”“智能微电网”项目示范,推动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积极推进中深层、浅层地热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热泵等技术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加快推动建筑用能低碳化。到 2025 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 2030 年电气化比例达到 20%

上海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不断加强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持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城乡建设领域的应用,加快建立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量核算标准和全过程管理体系。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至少使用一种可再生能源。开展本市可再生能源可应用资源调查和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后评估,定期发布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推荐目录。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10%2030年进一步提升到15%。建立建筑配套充电设施统筹推进机制,加强规划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及交付等关键环节的把关监督,落实充电设施配建及安装条件预留要求。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

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扩大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运行中应用比例。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化原则的可再生能源开发运营模式,重点在集中供热未覆盖区域、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运行中应用比例。到2025年底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提升建筑电气化发展水平。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电气化比例达到20%。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根据既有能源基础设施和经济承受能力,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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